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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2-23
浙江百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
2025年8月25日,浙江百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浙江百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浙江百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
建設地點: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金川街道創新東路9號、11號。
建設內容:浙江百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資1.02億元,拍賣取得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縣金川街道創新東路的浙江光益硅業科技有限公司25.25畝土地及廠房,購置螺桿式擠出機、注塑機、纏繞風管機、磨粉機、破碎機等相關配套設備,采用PVC胚料(PVC粉)、PP塑料粒子、PE塑料粒子、PS塑料粒子及色母粒等,實施年產4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08月17日,項目在常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并取得了《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018-330822-29-03-060928-000。
2018年12月,企業委托杭州博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浙江百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1月10日取得衢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文件《關于浙江百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常環建[2019]3號),同意項目建設。
2020年11月4日,項目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編號:913308227920769186001Z。
2020年8月23日,項目開工;2024年8月26日,項目竣工;2024年8月26日,項目試生產。
本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存在環境違法和處罰記錄,企業于2022年8月完成相應處罰整改。
本項目實際勞動定員20人,實行12h工作制,年工作300d,設食堂。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10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1萬元,占1.19%。
(四)驗收范圍
根據環評及批復,企業報批年產4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經現場踏勘,企業實際建設年產2000噸工程粒子、PVC、PE、PU各類管子及復合鋁箔鋼絲風管項目,故本次為項目的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和驗收監測報告,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原輔料、生產設備、收運流程、環保治理設施與環評基本一致,發生變動如下:
(一)環評中PVC塑料粒子的擠出造粒廢氣通過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注塑廢氣經車間微負壓收集后與PVC塑料管的擠出廢氣、包塑鋼絲的護套擠出廢氣一同通過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引至廠房屋頂15m排氣筒高空排放;尼龍布風管加熱軟化廢氣無組織排放。實際注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與PVC塑料粒子的擠出造粒廢氣一同通過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PVC塑料管的擠出廢氣、包塑鋼絲的護套擠出廢氣、尼龍布風管加熱軟化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系統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二)企業生產設施設備均有減少;本項目為先行驗收項目,企業引進新設備合并相應功能,使其滿足先行驗收生產需求。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項目未造成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實施雨污分流,廠區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
項目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預處理后納管進入污水管網,進入常山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常山港。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PVC塑料粒子的擠出造粒廢氣,PVC塑料管的擠出廢氣,包塑鋼絲的護套擠出廢氣,注塑廢氣,尼龍布風管的加熱軟化廢氣,投料、研磨及拌料粉塵,破碎粉塵,食堂油煙。
項目PVC塑料粒子擠出造粒廢氣與注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統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PVC塑料管的擠出廢氣、包塑鋼絲的護套擠出廢氣、尼龍布風管加熱軟化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系統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投料、拌料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研磨和破碎粉塵經布袋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屋頂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投產后噪聲主要來自于各設備運行噪聲,主要為擠出機、注塑機、破碎機、空壓機等。項目已采用低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將各高噪聲設備盡量布置在車間中部,增加與廠界的距離,遠離廠界;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減震消聲措施;合理布置生產時段,減少夜間噪聲產生。
項目周邊50m的聲環境保護目標為十里山村居民點及宿村居民點。
(四)固體廢物
項目廢活性炭委托至源環保科技(浙江衢州)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廢包裝材料、廢鋼絲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企業廠區內設置一座占地面積約10m2的一般固廢暫存點,分類分區用于暫存項目產生的一般固廢,已按要求做好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
企業廠區內設置一座占地面積約15m2危廢倉庫,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五)輻射
本驗收不涉及輻射源項。
(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目前企業已經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并對員工進行了相關培訓,設置了相應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企業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衢州市生態環境局常山分局于2023年12月18日收訖并備案,編號:330822-2023-052-L。
在線監測裝置:本項目不涉及在線監測裝置。
其他設施: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氣
1.有組織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塑料粒子擠出造粒工序廢氣與注塑廢氣處理裝置排放口中的非甲烷總烴、苯乙烯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修改單中表5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氯化氫、氯乙烯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標準限值。氯化氫、氯乙烯排放速率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二級標準限值;該廢氣處理裝置對非甲烷總烴的凈化效率為79.8%。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PVC塑料管的擠出廢氣、包塑鋼絲的護套擠出廢氣、尼龍布風管加熱軟化廢氣處理裝置排放口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修改單中表5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氯化氫、氯乙烯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標準限值,氯化氫、氯乙烯排放速率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二級標準限值;該廢氣處理裝置對非甲烷總烴的凈化效率為82.8%。
驗收監測期間,投料、拌料粉塵廢氣處理裝置排放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修改單中表5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該廢氣處理裝置對顆粒物的凈化效率為79.2%。
驗收監測期間,研磨、破碎粉塵廢氣處理裝置排放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其修改單中表5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食堂油煙凈化器出口油煙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標準。
2.無組織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上下風向各測點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5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氯化氫、氯乙烯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苯乙烯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4554-93)中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新改擴建二級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區內中非甲烷總烴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別排放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環境空氣敏感點非甲烷總烴、氯化氫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一次值標準,HC1、苯乙烯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中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中24h標準。
(二)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口廢水pH、CODcr、懸浮物、動植物油類、石油類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表2三級標準,氨氮濃度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業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東、南廠界晝間噪聲排放值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4類標準,西、北廠界晝間噪聲排放值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3類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周邊敏感點晝間聲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四)總量及其他控制指標
本項目產生的主要污染物COD、氨氮、顆粒物、VOCs排放量控制在及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文件中要求的總量范圍之內。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項目污水預處理后可以達標準清運處置,廢氣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排放,周邊聲環境及大氣環境敏感點質量均可以達標,固廢、危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調查報告,本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相符。項目按環評及審批文件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環評及批復要求的范圍內,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本項目通過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一)加強項目現場及各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加強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建設,規范固(危)廢暫存場所建設與管理,完善相關臺賬管理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二)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等相關規范和驗收會議現場意見,完善一般固廢及危廢處置協議,完善驗收監測報告表。
公示時間: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23日
聯系人:胡總
聯系電話:13868059688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