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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0-27
浙江福瑞科流控機械有限公司年產3500噸精密鑄造件生產線提升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公示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福瑞科流控機械有限公司位于衢州智造新城桔海二路12號。公司為了進一步拓展市場,擬投資1500萬元,購置預發機、電阻爐、中頻爐、焙燒爐等設備,對現有年產3500噸精密鑄件項目進行技術升級改造,實施年產3500噸精密鑄造件生產線提升技改項目。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衢州市政府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于2023年7月20日對該項目進行討論審查,并出具了相關決策咨詢意見紀要(衢市工投咨字2023第171號),原則同意項目實施;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員會于2023年8月15日對項目進行了備案(項目代碼2308-330851-04-02-231246)。
2023年9月企業委托浙江七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寫了《浙江福瑞科流控機械有限公司年產3500噸精密鑄造件生產線提升技改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區域環評+環境標準);2023年10月12日,《浙江福瑞科流控機械有限公司年產3500噸精密鑄造件生產線提升技改項目環評承諾備案表》通過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登記備案。
本項目于2023年10月開工建設,2025年4月建成并投入試生產。企業按要求及時、如實開展了項目調試前的公示。
企業于2020年7月6日首次申領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330803693897438H001X。2024年8月7日,企業因新增年產3500噸精密鑄造件生產線提升技改項目,重新申領了排污許可證,并于2025年5月22日進行了排污許可證變更。
本項本項目勞動定員30人,實行白夜班,每班工作8小時(白班7:30-17:00,夜班24:00-8:00;夜班主要進行熔煉、澆注、砂處理工序,白班進行除熔煉、澆注、砂處理其余工序),年工作300d。廠區內設有員工宿舍,但不設有食堂。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 投資情況
本次驗收項目實際投資117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45萬元,占總投資的12.3%。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年產3500噸精密鑄造件生產線提升技改項目,實際企業建設了消失模精密鑄造件2500噸/年,中溫蠟精密鑄造件1000噸/年暫未建,因此為項目先行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驗收內容中實際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 環評中預發機、成型機產生的制模廢氣經管道收集進入TO焚燒爐焚燒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1高空排放。實際生產中,因制模車間布置離TO焚燒爐較遠,企業增設活性炭箱用于處理制模廢氣,有廢活性炭產生,廢活性炭委托至源環??萍迹ㄕ憬橹荩┯邢薰净厥仗幹?/span>。預發機、成型機產生的制模廢氣經收集進入活性炭箱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7高空排放。實際檢測結果表明變更后的處理工藝未降低污染物去除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2. 環評中TO焚燒爐處理后煙氣單獨排放。實際生產中,TO焚燒爐處理設施出口廢氣與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出口廢氣一同匯總通過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
3. 環評中陶化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實際生產中,因脫殼過程會帶入少量聚苯乙烯樹脂,陶化過程產生的顆粒物實際為油狀樹脂分解產物,布袋除塵器易污堵,處理效果差,因此,陶化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入TO焚燒爐焚燒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TO焚燒爐廢氣排放工況對應排污許可證DA002)。變更后的處理工藝將顆粒物焚燒分解為氣體,未降低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等污染物去除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4. 環評中熱處理廢氣由管道密閉連接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實際生產中,熱處理爐采用電加熱,顆粒物產生量少,環評未定量分析顆粒物產生量,企業購置的設備密閉程度較高,不具備廢氣收集條件,剩余微量熱處理廢氣通過無組織排放。
5. 環評中砂處理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經單獨一套脈沖反吹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3高空排放,拋丸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經單獨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6高空排放。實際生產中,拋丸廢氣經自帶除塵器處理預處理后與砂處理廢氣、熔煉廢氣、澆注廢氣經同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布袋除塵器出口廢氣排放工況對應排污許可證DA001)。變更后的處理工藝未降低污染物去除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6. 環評中對制模冷凝水未進行評價。實際生產中,制模工序會產生冷凝水,作為成型機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損耗。
7. 環評中冷卻循環系統廢水、初期雨水進入企業污水站處理后納管進入衢州工業污水處理廠。實際生產中,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一部分用于砂處理冷卻水,一部分用于補充冷卻循環系統用水,冷卻循環系統廢水排入循環水池沉淀后也作為砂處理冷卻水使用。生產廢水不外排。
8. 環評中集塵灰、廢砂、自然干燥后的沉淀污泥回用于生產工藝,實際企業收集后委托高安市展博新材料有限公司處置。
9. 實際企業未設食堂,無食堂油煙廢氣產生。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冷卻循環系統廢水、制模冷凝水。
制模工序產生的冷凝水均作為成型機冷卻水循環使用。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一部分用于砂處理冷卻水,一部分用于補充冷卻循環系統用水。冷卻循環系統廢水排入循環水池沉淀后也作為砂處理冷卻水使用。生產廢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管進入園區管網,送至衢州工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衢江。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包括制模廢氣、烘干廢氣、熔化廢氣、陶化廢氣、熔煉廢氣、澆注廢氣、砂處理廢氣、切割廢氣、焊接廢氣、熱處理廢氣、拋丸廢氣。
預發機、成型機等設備密閉,制模廢氣經管道收集入一級活性炭箱處理通過排氣筒DA007高空排放。
熔化廢氣、陶化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入TO焚燒爐焚燒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
拋丸廢氣經自帶除塵器預處理后與砂處理廢氣、熔煉廢氣、澆注廢氣經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與TO焚燒爐處理后的尾氣一并通過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
烘干廢氣、熱處理廢氣、切割粉塵在各自車間內無組織排放,企業加強通風。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接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風機、泵等各類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項目周邊50m內無聲環境敏感點。
4.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模料、廢包裝材料、爐渣、廢砂、廢焊條、金屬廢料、廢布袋、集塵灰、沉淀池污泥、廢液壓油、廢機油、廢液壓油桶、廢機油桶、廢活性炭以及職工生活垃圾。
其中廢包裝材料、廢焊條、廢布袋外售綜合利用;廢膜料、爐渣、廢砂、集塵灰、自然干燥后的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出售給高安市展博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屬廢料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廢液壓油、廢機油、廢液壓油桶、廢機油桶收集后暫存在企業危廢暫存庫,定期委托衢州市立建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處置;廢活性炭委托至源環保科技(浙江衢州)有限公司回收處置;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企業在廠區東北側內設置有一座約20m2的危險廢物暫存庫,用于存儲各類危險廢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同時在廠區西北側建有一個約150m2的一般固廢貯存場所,并落實防雨、防揚散措施。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企業制定了環保管理制度,基本落實了各項風險防范措施,于2024年9月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事故應急池容積198m3,并上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備案(備案編號:330802-2024-090-L),并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2)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以新帶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3)本項目無在線監測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生活廢水處理設施出口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動植物油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限值要求;氨氮和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氨、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關標準要求。
2. 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砂處理、熔煉、澆注、拋丸廢氣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出口的顆粒物排放濃度均符合《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表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熔化、陶化廢氣TO焚燒爐處理設施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中的污染物特別排放標準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去除效率為76.89%~81.7%;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表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符合《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制模、預發泡廢氣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出口的苯乙烯、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中的污染物特別排放標準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去除效率為69.01%~76.34%。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的要求;臭氣濃度、苯乙烯無組織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的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內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附錄A表A.1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任意一次濃度值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附錄A中表A.1中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敏感點(尤家山村)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規定的相關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中3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文件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經相應處理裝置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項目敏感點環境空氣質量符合相關要求標準,固廢、危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浙江福瑞科流控機械有限公司年產3500噸精密鑄造件生產線提升技改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備案文件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
七、后續要求
1. 建設單位加強現場管理以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加強TO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及時更換活性炭,不斷完善廢氣環保處理設施建設,嚴格控制無組織廢氣的排放,加強危廢暫存庫規范化建設,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竣工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及現場專家檢查意見,進一步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附圖、附件等相關內容。
公示時間: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25日
聯系人:張陽秀
聯系電話:13285707557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